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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斯腾湖风景名胜区环湖游览路选址论证报告》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02字号:[ ] 关键字: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列入巴州2017年度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计划,招标人为巴州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选址论证报告编制的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内,项目名称:新疆博斯腾湖风景名胜区环湖游览路选址论证报告,合同编号: BZGLXZLZ2018-01。

2.2本次招标范围为编制本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及相关系统研究,并需承担深化报告及因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出现的反复修改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的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选址论证报告,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的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选址论证报告编制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于 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10:00时至13:30 时,下午 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新疆华龙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10:30时,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6楼巴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20000)的投标担保;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汇出,否则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巴音郭楞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12号

联 系 人: 李建新          

邮政编码: 841000

电    话: 0996-2011733   13899060218

传    真: 0996-204198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龙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28号华誉商务大厦九楼

联 系 人:宁轶民     

邮政编码: 841000

电    话:0996-2036789   13579032058

传    真:0996-2216827

                                               巴州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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