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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17-05-10 | 字号:[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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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情况报告 一、制定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办发〔2016〕18号)要求,制定了《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印发给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 二、制定任务分解表 对照自治区提出的27条举措,研究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重点任务落实分解表》、《交通运输行业“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每月推进台账》,逐项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成立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牵头负责。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把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摆上重要日程,用心用力、抓细抓实。 2.召开动员大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于4月26日下午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厅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主会场的会议,并在各地州交通系统设置了分会场。 四、开展活动 结合交通运输行业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二进”(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出租、公交、客运、货运、维修、驾校、交通建设工地、收费站、服务区、治超站、学校”)活动,4月29日由交通运输厅团委组织的“民族团结进步年”读书推讲活动在昊元尚品书店成功举办,厅系统青代表40余人参加了读书推讲会。同日,交通运输工会组织厅属四局三院和厅机关工会300余干部职工开展了“加强民族团结·迎五一展风采”徒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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